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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六公司新疆哈吐7标项目吊车、挖掘机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7 挖掘机租赁   挖掘机   中交二公局  

公告截止:2025-05-05 10:00: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7标段项目经理部因项目工程需要,计划租赁吊车6台,轮式挖掘机4台,履带挖掘机2台,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7标段项目现场施工。现委托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本次招标工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6台吊车,4台轮式挖掘机,2台履带挖掘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合同段为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七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G30连霍高速七角井镇以南约15km处的红山口,起点桩号:K3197+100,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由东向西布设,在K3198+334.894处设置红山口互通与S238(一级公路在建)完成交通转换,后路线向西南转向继续沿既有高速公路布设,经原红台集气站互通至红台停车区前,终点桩号:YK3227+700。路线长度30.600km。本合同段采用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组合布置形式,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20.75)m,路面宽度40.5(19.25)m,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共设置29座桥梁:其中中桥203.6m/4座,小桥397.2/25座(含6座通道桥)。匝道现浇桥92m/1座。共设置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09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6道。钢波纹管涵30道。

2.2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SCFA00000044129

2.3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要求

单位

拟使用数

预计使用(月)

预计进场

使用项目及地点

设备机况要求

A包

吊车

25T(五节臂)

6

8

2025年5月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7标段项目施工现场

五年内设备

B包

轮式挖掘机

斗容量1-1.2m³

4

6

履带挖掘机

斗容量1.6m³以上

2

6

招标人要求:

1、不含增值税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进退场费、设备保险费、检测费、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

2、税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服务-工程服务),且为一票制。

3、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出租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4、结算方式:每月2至次月2为结算周期,结算后两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70%,第三个月支付30%租赁款。

5、验收方式:合同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设备验收合格(设备进场时出厂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且实际租赁设备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租金的支付依据。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6、停租: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停租,签字确认后三天将设备清退出厂,自报停后项目不负责保管。冬休期以承租方通知为准,冬休期间不计租赁费。

7、质量保证金:无,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中间结算不免除出租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叁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此款项在合同结束后3内返还乙方。

9.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后内,将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投入使用。

2.3.1设备要求及其他

1、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为五年内设备,设备证件及保险需齐全,吊车需配置360倒车影像及蜂鸣器。

2、出租方配备1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服从承租方管理,操作人员不服从承租方管理,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如因出租方操作人员违反承租方管理要求,承租方有权处罚,罚款从出租方当月租金中扣除。操作人员与出租方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出租方支付或办理,操作人员食、宿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拥有设备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操作人员应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承租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4、设备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承租方每月可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出租方设备2天维修,故障超过2天(即48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天租金从结算中扣除,当设备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出租方应在内无偿替换合格设备进场以满足承租方需求,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设备燃油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费用的结算以承租方调度及使用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运转记录为依据,其他设备签证单或未经承租方授权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在开标前通过网上提交有效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既可以是设备生产商,也可以是有资质的设备经销商、代理商,及拥有自有设备的租赁商(以上供应商必须具备设备租赁资质)。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招标人开增值税专票的要求)、具有招标设备出租经验的租赁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设备供应能力: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对投标设备拥有完整产权,同时提供投标人拥有完整产权的设备数量表。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设备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至20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投标人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需提供对应包件设备数量的资产购置资料或发票。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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