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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大道(高环大道至高丰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7 道路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金大道(高环大道至高丰大道)道路工程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2023〕3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金大道(高环大道至高丰大道)道路工程南起于高丰大道,北止于高环大道,道路总长约0.958k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30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包道路、交通、岩土、照明、综合管网、海绵城市、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6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48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施工内容的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5-04-27 12:00:00(北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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