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选聘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N20
2.项目名称: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选聘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省内
4.项目单位: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及范围: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运营期财产保险等提供保险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设计保险投保方案、协助选择承保公司、协助投保和审核保单、协助处理索赔、提供保险咨询服务等。具体内容及工作范围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6.包别划分:本项目分1个包。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满后,若存在遗留问题,本协议将持续有效,至保单涉及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为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在安徽省内设立的分公司(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可提供总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具有两项以下业绩:
(1)具有充电桩保险经纪服务业绩。
(2)具有换电站保险经纪服务业绩。
(3)具有综合能源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业绩。
(4)具有新能源汽车电池保险经纪服务业绩。
注:①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分公司和其总公司以及其他分公司的业绩均予以认可;②总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其下属分公司的业绩均予认可;③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因素(如项目类型、项目内容等)的,则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业主方)盖章的证明材料。④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内容须包含加油、加气、加氢、充电中任意两种或以上。⑤两项同一类型业绩予以认可。
4.至响应文件截止,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提供承诺):
4.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起算向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获取:2025年04月2
至 2025年05月0
10:00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