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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7 治疗仪   妇幼保健院   脉冲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基本医疗)委托,对YCXM2025002、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9时30分00秒(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XM2025002

项目名称: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1(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强脉冲光治疗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0,000.00

工业

1-2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舒敏治疗系统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工业

1-3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二氧化碳点阵激光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闽财购6号)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根据承诺事项,无需再提交“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2、3、4、5、6、7项。(2)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按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2)供应商所投货物中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2025-04-27至2025-05-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册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5-05-20 09:30:00(北京)(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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