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九华河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皖江江南产业集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九华河沿线水环境综合生态治理,包括建设驳岸、游步道、停车场等设施,并对沿河生态用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对雨排口进行规范管理,项目区总面积3.0km²。本次拟招九华河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44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整)。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相关监理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其他要求: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其他要求:/。
2、相关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类证书(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上述人员不可兼任,均须提供20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十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服务内容为(1)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查,并编制审查报告及其他要求等;(2)项目管理:①勘察、设计管理,②施工管理,③ 竣工验收管理;(3)工程监理:①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服务,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4)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①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审核,②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含隐蔽工程量审核、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审核、索赔费用审核;③工程结算审核,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5)其他。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2025年04月2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十五、项目开标:2025年05月2
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