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按要求,为我行各类集中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工程类、服务类等。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法人授权或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与供应能力相匹配的注册资本;
3.具有必需的场地、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招投标代理服务”资质;
2.人员资质:供应商须配置熟悉国家及北京市招标代理法规、了解采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且熟悉金融行业项目特点的服务人员组成招标项目团队,专门负责受理招标人委托的具体采购事项,保证为我行服务期间项目团队人员的稳定;
3.合作经验:有为北京地区金融行业提供招投标代理的合作经验,可以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性材料。
4.保密要求:与我行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我行保密要求。
(三)服务内容
1.基本要求
供应商依据招标项目需求和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系统组织策划、计划实施和协调管理招标采购项目全过程各项业务活动的专业素质能力,能够调研项目需求和市场供应状况实行全过程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协助市场调研、编制评标方法、编制招标文件、办理申请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投标质疑澄清、发放中标通知、资料整理存档、协助签订合同、处理招标投诉。
2.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须由1名项目经理、至少3名项目其他成员组成;项目经理须具有5年以上招标代理服务经验,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合作经验,熟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其他成员具有至少2年以上招标代理服务经验,熟悉采购代理工作流程,具有独立完整编制采购文件的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其他要求
1.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2.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
报名截止
2025年5月18点00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