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预算(人民币):约400万元
招标需求:
合同包1(韶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委外维修项目):
合同包招标预算(人民币):约400万元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品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招标预算(人民币) |
项目合作期限 |
1-1 |
韶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委外维修项目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约400万元 |
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年(24个月)服务期。 |
本招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年(24个月)服务期。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委外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区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投标人应提供维修经营业务的备案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0天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2
至2025年05月0
,每天
09:00:00至12:00:00,
14:30:00至17:30: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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