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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围栏、河道挡墙应急修复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日期:2025-04-27 围栏   水源保护   寻甸县  
1. 竞标条件

本项目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围栏、河道挡墙应急修复工程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以局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围栏、河道挡墙应急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甸县

2.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新建金属绞索网隔离栅围栏(2.4m高)2.金属绞索网隔离栅围栏修复(2.4m高)3.新建M7.5浆砌石挡墙,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9历天。

3.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即可)(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须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附承诺书;

(3)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 04月2至 2025年05月0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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