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农垦金星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3753361.17元
采购需求:在金星农场1、2、18、23、24、25、29、一机队、二机队、胶厂、绳厂等居民点建设排污管、接户管、改造排水沟、酸化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检查井等工程,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功能调整甲方指令的变更工程。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包括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内容,费用已含在承包合同价内总包干。
工程内容:本次采购服务为广东农垦金星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用户需求书、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验收且验收合格。
工期:项目总工期150个日历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合格等级,满足用户使用需求。
工程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金星农场。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函”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相关承诺)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同时提供基本开户行在20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供应商指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情况若只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将被否决投标))。
③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以上资质证书,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1个月(截止发布采购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开始算)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如返聘协议等)。
3.4 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
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9:00至2025年5月
17:00(北京
)领购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