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坝头路二期(布阵岭东-富春江路)工程施工安保疏通服务,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安保疏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
一 |
坝头路二期(布阵岭东-富春江路)工程施工期间周边道路提供交通秩序维护及疏通等安保服务 |
暂定22个月(配合发包人,根据实际交通导改的工作进出场) |
483.2784万元 |
4068元/人/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2025年4月2
9:00 至2025年5月
23:59 时止(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