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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惠万家银行2025年企业工商信息数据采购项目标包2:应收账款抵押数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8 工商信息   信息数据   应收账款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应收账款抵押数据,服务期限为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惠万家银行或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并提供企业征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
2.4.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本项目提供数据在经营范围内,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数据,相关数据的取得和使用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证对我行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我行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并保证配合我行开展数据保密检查、测试工作。若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数据服务过程中,因数据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等原因而遭到第三方的侵权等指控,投标人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相关损失。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自2025年04月2起至2025年05月0,每天9:00至11:00,13:00至16:00(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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