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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8 雨污分流   初步设计   源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政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潞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中心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改造潞城区市政道路雨污合流管道271.2m,其中DN12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271.2m,混凝土单篦雨水口11座,1500x1100矩形直线混凝土雨水检查井9座。

2.3.2.背街小巷及合流制庭院雨污分流工程:改造潞城区背街小巷及庭院雨污合流管道42.85公里,其中DN300 HDPE双壁波纹管28482m,DN400 HDPE双壁波纹管9806m,DN500HDPE双壁波纹管561m,DN600钢筋混凝土管2288m,DN800 钢筋混凝土管1206m,DN1000 钢筋混凝土管 507m。∅1000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557座,∅1250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43座,∅1500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2座,混凝土单雨水口 1714 座。

2.3.3.错接混接点改造工程:289个错接混接点。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设计服务期限:3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专职人员。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20度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缴纳专用票据、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的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明细或个人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04月2至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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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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