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管道修复材料物资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管道修复材料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本工程包含6项单体工程: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青苑小区-南渠岸路管线改造工程;林台泵站和2#泵站进水管线改造工程;浑河十一街(二十一号路-二十二号路)雨水管线改造工程;中央大街(十四号路-沈辽路)雨水管线改造工程;松花湖街雨水泵站;浑河19街雨水管道翻建工程。全线共计需要敷设管线820.8m,修复雨水管线2454m,新建雨水泵站1座。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无机防腐砂浆 |
铝酸盐 |
吨 |
1000 |
聚氨酯高分子材料 |
水性树脂 |
吨 |
40 |
止水材料 |
油性双液型聚氨酯 |
千克 |
7000 |
注浆材料 |
油性双液型聚氨酯 |
千克 |
200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与中国交建供应商管理要求符合的相关资质,具备 本次招标内容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一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一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贸易商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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