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规格: 花岗岩,活性硫化物含量≤0.5%;密度≥2.65 g/cm3;氯化物含量<0.06%(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
交货数量: 5565吨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2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贸易商、代理商参与。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业绩信息公开):(1)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矿产石材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提示:提供的各项业绩必须在开标环节逐项、全部进行公开,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1项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合同签署
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等。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 2025年04月2
至 2025年05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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