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P204萃取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P204萃取剂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为中冶新材料项目一期北侧、华润电厂南侧。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3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77016平方米。主要生产工程包括:制浆厂房、萃取厂房、除油厂房、硫酸镍制备厂房、硫酸钴制备厂房、硫酸锰制备厂房、膜处理厂房、元明粉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工程包括:酸碱库卸车坪、叉车维修间、杂物库;公用系统工程包括:废水综合处置系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区域循环水、10KV综合配电室、厂区DCS控制系统、全厂电信系统、综合管网、厂区道路及铺砌、绿化、围墙及大门、汽车衡;行政福利工程包括:办公楼、倒班宿舍、会议及活动中。
2.2招标范围: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P204萃取剂采购34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根据买方计划按需分批交付,乙方接到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30天内到货。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随时对供货量予以调整,乙方应遵照执行。
2.4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园区钢铁电力园区中冶新能源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应具有与同一家企业连续签订的包含P204萃取剂且供货总量不小于300吨的供货业绩1份;
3.3、投标人需提供P204萃取剂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单、第三方检测报告;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五矿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由开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至2025年5月
……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5月1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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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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