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名称:万安县枧头镇小微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三、工程地点:万安县枧头镇,X823县道以北,创富路东西。
四、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含1#宿舍楼1954.72平方米、2#厂房5036.33平方米、3#厂房15290平方米、4#厂房7352平方米及市政配套、园林绿化工程,一期总建设面积为29633.05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申报上级资金。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约6027.20万元。
八、工期:36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版二级电子证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3、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施工员2人,专职安全员2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上岗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土建专业;
4、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须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必须提供有效返聘合同、退休证明;
5、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属于【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根据吉府办字【2022】24号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2025年4月3至2025年5月2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年5月2
9时00分
2、开标:2025年5 月2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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