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使用单位: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采购项目(供应链项目经理部)
1.2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组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负责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重庆轨道交通供电物资采购及供应,无其他实体工程量。
2.2交货地点:
重庆市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复印件。
3.2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5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3.7 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4、物资需求一览表
编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 |
交货状态 及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元)(限价不得超过审批后的三确定一统一责任成本) |
引用采购计划编号 |
1 |
GISGPJ001 |
三工位分合闸辅助触点 |
HATS-LS1 |
个 |
21 |
2025.5.15 |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
86670.00 |
YC-CGJH-2503-6551 |
2 |
电磁锁 |
ILMD/E-3FC5265 |
个 |
2 |
|||||
说明:(项目如有特殊要求,可自行增加相应条款,并标记颜色) 1、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小规模纳税人提供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款的结算:乙方物资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会同业主等相关成员验收合格,90天内结算物资全部货款的70 %(付款达到70 %)。 3、货款的支付方式:安装完成且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的27 %(付款达到 97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承建的项目全部移交完成后两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货款。 4、技术标准:三工位分合闸辅助触点,电压:380V 触点电流:16A;电磁锁,型号:3CF52652.控制电压DC220V。 |
5、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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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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