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洛自采
2、项目名称:河南省岭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后厨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 |
1 |
河南省岭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后厨劳务外包项目 |
750000 |
750000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本项目约有240人在餐厅就餐,甲方提供厨房操作间、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设施,乙方按规定标准负责保障工作日全天供应。其中节假日、加班期间,应配置必要人员确保加班、值班人员就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预算控制金额:750000元
5.4服务期限:一年,具体经营以合同签订
为准。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盖单位电子章。)
3.2投标人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3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盖单位电子章。)
3.4中标人必须接受和服从招标人管理,并严格遵守招标人在餐厅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障餐厅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盖单位电子章。)
3.5根据洛财购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盖单位电子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中标人资格、加分项、承诺等事项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伪造资料,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4月3
至2025年5月0
,每天
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2025年5月1
09时35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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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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