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珠海分公司机供品配发回收及餐具包装清洗、保洁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人民币284.8万元,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单位,为南联珠海分公司提供机供品配发回收及餐具包装清洗、保洁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项目概况如下,具体需求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1)岗位及人数
序号 |
岗位安排 |
每日最少在岗人数 |
1 |
机供品配发 |
4 |
2 |
包装工 |
10 |
3 |
休息室服务员 |
2 |
4 |
保洁 |
1 |
5 |
餐具清洗 |
3 |
6 |
粗加工 |
3 |
如招标人因停产、停工而不需要清洁人员上岗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提前三天告知供应商,招标人无须支付停产、停工期间服务费用。 |
(2)内容及限价:
南联珠海分公司机供品配发回收及餐具包装清洗、保洁业务外包限价 |
|||||
序号 |
招标内容 |
要求简介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预估架次数 |
含税单价限价(人民币,元) |
税率 |
1 |
南联珠海分公司机供品配发回收及餐具包装清洗、保洁业务外包 |
1、机供品配发岗承担机供品配发及回收工作,保证机供品配发和回收的正常进行。 2、包装岗负责ERP系统物料计划、物料领取、冷冻餐拆箱解冻、冷冻餐分装、餐盒装配、餐食交接、餐食包装、车上服务用具包装与各种工作台帐记录等工作。 3、包含2名休息室服务员,负责休息室工作。 4、保洁负责车间保洁。 5、餐具清洗岗负责ERP系统物料计划、物料领取、各种餐用具清洗、餐用具消毒、餐用具装配、安全使用各类清洗用品和各种工作台帐记录等工作。 6、粗加工负责车间原材料粗加工。 7、要求完成数量以当天的航班生产量为准。 8、项目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 |
14590 |
190元/架次 |
6% |
(3)其他服务:
序号 |
项目 |
清洗频率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人民币,元) |
税率 |
1 |
油烟管道清洗 |
每个季度清洗一次,车间油烟管道清洗 |
8次 |
4987.5元/次 |
6% |
2 |
化油池清理 |
每周2次对化油池进行打捞 |
24月 |
1500元/月 |
6%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说明
①.投标报价以“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基准,采用统一折扣率的形式进行报价。
②.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只允许对本项目各包整体报一个投标折扣率,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本项目清单内所有货物或服务。
③.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④.本项目各货物或服务的结算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投标折扣率,投标人按照报价的统一折扣率明确各项货物或服务的折后价格。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 |
1 |
机供品配发回收及餐具包装清洗、保洁业务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人证明材料或2023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9 投标人所委派的服务人员须满足基本工作条件(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具备健康证等),中标后须自行到公安局办理人员信息背景调查,并承担相关证件办理费用。(注意:须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10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4月2
至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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