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招标内容:基站、室分信源点等的外市电接入维修、新建施工,包含外市电(380V/220V)接入的预算、供电报装、接入线路等施工安装。施工界面以供电报装后确认的接入点到站房交流配电屏市电接入端或一体化机柜市电接入端。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57.8】万元(含税)。
1.4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若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规模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规模金额,经招标人决策后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最多可延长12个月)。
1.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1.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7 工期:严格按照招标人具体订单的要求,不拖延工期。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实施地域:衢州全市范围。
1.1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1 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为97%,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任一资质:
1)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综合资质;
2)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
(1)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国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资质视为有效。
(2)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2.1.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或以上)。
2.1.8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人员证书:(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上述人员本单位的投标截止前近5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资料。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2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2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2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近两年(自2023年5月2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04月3
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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