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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镇杨树下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智能信息化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信息化   经济适用房   智能信息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数据备〔2025〕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新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太湖新城君益路北侧、雷山路西侧

 2.2建设规模:检测费约4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1883002001

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委外检测

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委外检测(含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400

 823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二、备注: (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2)项目负责人上岗证书和职称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本工程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出具注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等并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为:2025年04月200:00至2025年05月023:59:59;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申请截止,下同)为2025年05月1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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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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