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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关键技术研究   关键技术   粤港澳  

项目概况

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4时30分(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S1682617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2至2025年05月0,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册后查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5年05月214时30分00秒(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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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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