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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监理   文化艺术中心   建设项目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平市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124号文、高行审字125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高平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高平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40392.8㎡(60.59亩),总建筑面积433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178㎡,地下建筑面积12193㎡。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1个720座的大剧场、1个300人小剧场、1个150人小剧场及配套用房;并配套室外管线、室外道路及硬化等工程。

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 49955.11㎡,总建筑面积 457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010㎡,地下建筑面积137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篮球馆、游泳馆、辅助用房等建筑,并建设停车场、给排水、供暖、供电等配套工程。

2.2总投资: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投资估算66521.93 万元;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投资估算64634.32 万元。

2.3建设地点:高平市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27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合格要求;

2.6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并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投标项目);文化艺术中心拟派的总监代表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全民健身中心拟派的总监代表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本项目应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两名总监代表)。

3.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4月218时00分至2025年5月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2025年5月2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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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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