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肥乡区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邯郸市水利局以关于《邯郸市肥乡区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邯水农水水电〔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肥乡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资金及区级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生态水网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整治疏浚十六支渠,疏浚长度7.145km,衬砌长度0.724km;新建十五支渠末端退水闸1座;新建十六支渠泵站1座及输水干管2.71km,新建扬水点55座,并铺设与原有机井首部连接的输水管道。 (2)建设地点:邯郸市肥乡区。 (3)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4)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副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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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0:00至2025-05-09 23: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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