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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霞城酒店南楼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酒店   赤城   改造提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城县霞城酒店南楼改造提升项目已由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赤数政备【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霞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赤城县霞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711.07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4866.4平米,主楼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894.38平米(其中地上4273.22㎡,地下621.16㎡),泳池区改造总面积1909㎡。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结构改造加固以及室内改造、室外景观改造等,同时配备水暖电等机械设备。建设地点: 赤城县周里沟村。2.1.2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前完工。 2.1.3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内容:赤城县霞城酒店南楼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赤城县霞城酒店南楼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806.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仅限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建筑工程业绩(业绩类型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以签订合同为准));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4月3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相关查询条件或功能不具备除外。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结束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 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03月0至投标截止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建筑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9:00至2025-05-09 17:3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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