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Ⅲ标项目工业气体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气体   中铁大桥局   高速铁路  

标书发售截止:2025-05-07 23: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招标项目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专线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工业气体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基本概况:杭州湾跨海铁路大桥是在嘉兴和宁波之间设置的桥梁跨海通道,跨海大桥总长29.2km,自北向南分为跨北大堤引桥、北航道桥、北中航道间海中引桥、中航道桥、中南航道间海中引桥、南航道桥、南航道以南海中引桥、南岸浅滩区引桥八个部分。3标段范围为正线DK 174+794~DK184+638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9.844公里。含杭州湾跨海大桥9.844km(含北航道桥、中航道桥),设80/60m箱梁预制场1处,承担全桥230 孔80/60m箱梁预制(含四电平台),承担本标段92 孔80/60m箱梁运、架,合同总工期52个月,其中桥梁工程建设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工业气体,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业气体(GYQT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生产单位;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工业氧气年产量10万瓶、二氧化碳年产量6万瓶、丙烷年产量1万瓶以上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2022-20)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2022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

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4月39时00分至2025年5月24时00分之间……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