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2025-2027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1.3注册后查看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招标内容:采购11家体检单位分别为省分行机关及甘南分行、兰州、平凉、庆阳、白银、定西、武威、张掖、陇南、酒泉分行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1 |
甘肃省分行机关及甘南分行 |
员工体检 |
191.99 |
1 |
2 |
兰州分行 |
196.82 |
1 |
|
3 |
平凉分行 |
75 |
1 |
|
4 |
庆阳分行 |
135 |
1 |
|
5 |
白银分行 |
60 |
1 |
|
6 |
定西分行 |
87 |
1 |
|
7 |
武威分行 |
65 |
2 |
|
8 |
张掖分行 |
45 |
1 |
|
9 |
陇南分行 |
68.6 |
1 |
|
10 |
酒泉分行 |
67.35 |
1 |
|
合计: |
991.76 |
11 |
1.6估算金额:991.76万元(含税)。
1.7服务期限: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包通用)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1.2投标人须提供半年内(2010月-2025年3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1.6不接受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专业体检中心或医院的须具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在当地(标包1(兰州)/标包2(兰州)/标包3(平凉)/标包4(庆阳)/标包5(白银)/标包6(定西)/标包7(武威)/标包8(张掖)/标包9(陇南)/标包10(酒泉))须具有能够满足本项目体检需求的服务机构。已设置相关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未设置的须承诺中标后3内在当地设立满足本项目体检需求的机构,提供承诺函。
3.3本次体检不接受体检车的体检方式,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健康体检项目的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
序号 |
星号条款 |
文件名称 |
1 |
报价文件 |
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
2 |
商务文件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非联合体承诺、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信用状况截图、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承诺、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承诺等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售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3
至2025年5月1
,每日00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
,下同)。
4.2获取文件费用:人民币肆佰圆整(¥4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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