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委托,对HHPM2025001、离岛生活垃圾海上外运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离岛生活垃圾海上外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9时30分00秒(北京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PM2025001
项目名称:离岛生活垃圾海上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采购包1(离岛生活垃圾海上外运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628,471.26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屿头乡主岛及乐屿岛、东庠乡东庠岛、南海乡草屿岛及塘屿岛、苏平镇小练岛的生活垃圾运至北厝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
1(项) |
否 |
屿头乡主岛及乐屿岛、东庠乡东庠岛、南海乡草屿岛及塘屿岛、苏平镇小练岛的生活垃圾运至北厝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根据离岛所属片区考核后按实支付。 |
3,76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入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3年度或20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3)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此资质即可。须提供证书复印件。;(5)(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总共不得超过两个,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投标方主体,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授权投标方主体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确定其中一方参与商务部分评标。
(4)联合体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
明材料、投标响应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2025-04-30至2025-05-1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册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5-05-21 09:30:00(北京)(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