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求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采购96件A型吸能单元和25件B型吸能单元。考虑采购需求明确、市场资源供应充裕、竞争较为充分,拟采用竞争性强、透明度高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防撞设施吸能单元 FZ合同包 |
A型吸能单元 (D2000mm,L=3000mm)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件 |
96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业主指定地点) |
B型吸能单元 (D1000mm,L=3000mm) |
件 |
25 |
注:清单中数量及交货地点为暂定,最终采购数量及交货地点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确定,项目业主有权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交货期:按暂定数量分三批供货,首批交割不晚于2025年5月2
,每20天供应下一批,具体以要货指令为准。
2.4供货周期:自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批供货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具有一个泡沫填充式护舷(最大直径≥2.0m)的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与生产厂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2025年5月
至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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