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2025-202农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预估含税规模约3200万元。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中国电信黄冈分公司全市农村分局区域内所有电信业务经营、存量用户的维系保有和客户服务工作,包含:线上客户经营工作,客户经营派单执行、业务销售的落地及运营发展工作;重点专项工作的承接,承担客户经营各项发展指标;负责承接客户经营的渠道协同和拓展合作;承接客户经营的运营策略,组织实施营销活动,积累相应价值积分;负责客户经营的电话销售组织;负责客户经营的维系、关怀、服务、回访等动作的执行;负责收集客户经营的市场动态和竞争信息。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服务期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以先到为准),则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1.4服务地点:黄冈市各县市区分公司农村分局。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
1 | 存量、增量收入 | 存量收入提成标准(%) | 增量收入提成标准(%) |
3.98 | 20 | ||
2 | 价值积分 | 含税单价(元/分) | |
0.66 | |||
3 | 重点业务专项 | 含税报价(万元) | |
64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须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内的类似项目业绩(营销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3
14时00分至2025年5月
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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