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配电安装工程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璧发改〔2025〕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迈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主要是为满足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用电需求,安装相关供电设施,包含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两个部分。其中安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2条10kv电缆线路搭接、新建电杆、架空线路安装、开闭所高压开关柜安装、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安装、干式电力变压器安装、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及桥架安装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54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本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4.2本工程最高限价核查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安装工程架空绝缘导线、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防火涂料、防火堵料、电缆标识牌和金具等在设计图中未明确具体工程量,按主要材料设备表中工程量计算。
(2)安装工程开闭所、配电室、变电所和柴发控制室内的灭火器包含在本次最高限价核查范围内。
(3)安装工程1#、2#开闭所内的验电小车、接地小车、检修小车不包含在本次最高限价核查范围内。
(4)安装工程1#、2#开闭所内的微机保护、电压并列装置和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包含在配电柜中,不单独计算工程量;微机五防屏单独计算工程量。
(5)安装工程变电所低压封闭母线的规格型号以系统图为准。
(6)安装工程B1层车库平面图中的桥架规格均为600mm×200mm。
(7)安装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各配电柜非消防回路出线端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包含在本次最高限价核查范围内。
2.4.3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05-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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