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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新建道路及区域交通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新建道路   交通设施   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道路及区域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已由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津保发改批〔202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2729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配套资金、专项债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27293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6.67公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道路及区域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建设规模为6.67公里,新建4条道路,全长约6.67公里,新建道路面积16.3万平米,配套实施排水、交通等工程;同步实施区域内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总投资额2729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黄浦江道(渤海十七路--渤海十八路)工程勘察,招标范围:黄浦江道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沥青路面宽度为12m,红线宽度为25m,道路长度约为888米。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全部勘察工作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14.095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0至2025年07月3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审评标阶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按废标处理。最终以投标截止后开标当日查询打印的信用中国信息为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注册后查看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北京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2025年04月3至2025年05月0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2025年05月0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3至2025年05月0……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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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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