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XZH;
2.项目名称:波密县创建西藏自治区旅游名县第三方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5.预算金额:850000.00元(捌拾伍万元整);
6.最高限价:850000.00元(捌拾伍万元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成评估、验收。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需求: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2027年旅游名县创建竞争性评选的通知》(藏财科教(2025〕23号)相关要求,开展波密县创建西藏自治区旅游名县创建县竞评阶段、项目建设与服务提升阶段、迎检验收阶段技术指导服务,并编制相应系列资料,包括申报材料、竞评材料、建设实施方案、提升报告,达标说明书、汇报评估资料等,并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适时开展技术指导、迎检验收要务、汇报评估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05月0
至2025年05月1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10:00至12:30,
15:3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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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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