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40 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装置异构脱蜡反应器(R-2201)、后精制反应器(R-2202)、加氢精制反应器(R-2101)、加氢裂化反应器(R-2102)、加氢处理热高压分离器(D-2103)、异构脱蜡热高压分离器(D-2203),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异构脱蜡反应器(R-2201)、后精制反应器(R-2202)、加氢精制反应器(R-2101)、加氢裂化反应器(R-2102)、加氢处理热高压分离器(D-2103)、异构脱蜡热高压分离器(D-2203)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40 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辽河石化公司异构脱蜡反应器(R-2201)、后精制反应器(R-2202),共2台反应器,最高限价2326.19万元(不含税);加氢处理热高压分离器(D-2103)、异构脱蜡热高压分离器(D-2203),共2台热高压分离器,最高限价790.97万元(不含税);加氢精制反应器(R-2101)、加氢裂化反应器(R-2102),共2台反应器,最高限价4025.92万元(不含税)。
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详见《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40 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装置-异构脱蜡反应器(R-2201、后精制反应器(R-2202)询价文件》、《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40 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装置--加氢处理热高压分离器(D-2103)、异构脱蜡热高压分离器(D-2203)询购文件》、《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40 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装置-加氢精制反应器(R-2101)、加氢裂化反应器(R-2102)询价文件》、《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40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装置加氢精制反应器(R-2101)、加氢裂化反应器(R-2102)、异构脱蜡反应器(R-2201)、后精制反应器(R-2202)技术规范书》及《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40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装置加氢处理热高压分离器(D-2103)、异构脱蜡热高压分离器(D-2203)技术规范书》、《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40 万吨/年高压润滑油加氢装置-加氢精制反应器(R-2101)、加氢裂化反应器(R-2102)技术规范书》的技术要求。涉及中国石油一级物资的,按照中石油一级物资短名单采购。
2.2招标产品范围:本次采购划分3个标包;第1个标包:2台板焊反应器,最高限价:2326.19万元(不含税);第2个标包:2台热高压分离器,最高限价790.97万元(不含税)。;第3个标包:2台锻焊反应器,最高限价4025.92万元(不含税)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辽河石化公司。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第1和2标包要求2025月3
前到货;第3标包要求202
7月30 日前到货。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货到18个月或设备正常运行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7货款支付及方式:
(1)预付款:买卖方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四十五(45)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3)调试款: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货款;
(4)资料款:自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全部设备交工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5%的货款。
(5)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或采用等额质量保函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固定式压力容器A1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第一标段和第三标段8位分类编码23030101;第二标段8位分类编码230404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第一标段8位分类编码23030101;第二标段8位分类编码230404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允许20炼化专用设备新增准入对应标包中标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果中标,可以尽快安排现场考察,办理相关准入工作;如果后续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期近10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的同类型同材质的压力容器2台的制造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2)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标包1反应器业绩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主体材质为12Cr2Mo1VR(H)+309L+347双层堆焊,板焊结构,内径为φ2600及以上,筒体厚度为132mm及以上,设计压力15MPa及以上的加氢反应器。
标包2热高分业绩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主体材质为12Cr2Mo1R(H)+347堆焊,板焊结构,内径为φ2000及以上,筒体厚度为140mm及以上,设计压力15MPa及以上的加氢装置热高压分离器。
标包3锻焊反应器业绩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主体材质为12Cr2Mo1V(H)+309L+347双层堆焊,锻焊结构,内径为φ2600及以上,简体厚度为158mm及以上,设计压力15MPa及以上的加氢反应器。
3.5财务要求:
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2年01月0起至20
12月3
止),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人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2年-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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