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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宝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修缮   修缮工程   古建筑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福宝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合发改行审〔2025〕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合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合发改行审〔2025〕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合江县福宝镇

2.2建设规模:修缮福宝古建筑群清源宫、禹王庙等2处文物古建筑,修缮文物建筑约1656.47平方米,其中:清源宫约686.3平方米,禹王庙约970.17平方米。主要修缮项目包括:屋顶工程;木基工程;木构架工程;墙体及台基工程;木装修工程;油饰工程等。

2.3计划工期:36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工程施工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古建筑)(注:本项目属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3)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6)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505211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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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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