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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深圳电信枢纽大厦改造项目施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工服   深圳电信   中国电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子项

预估金额(不含税)(人民币 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人民币 万元)

建设地点

2025年深圳电信枢纽大厦改造项目施工服务采购

施工部分

310.382745

338.317192

深圳市

材料部分

87.099194

98.422089

小计

397.481939

436.739281

备注:

1)预估金额-含税:施工部分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材料部分按增值税税率13%计算得出。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本工程计划在120个日历日内(从合同签订生效次日起至完工之日止)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

1.3 承包方式:本工程包报建、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的形式承包。

1.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5年深圳电信枢纽大厦改造项目施工服务采购。工作内容:1)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所有资料文件;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4)垃圾清运等。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97.481939万元(不含税),其中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10.382745万元(不含税),材料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87.099194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4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为准。)。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扫描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以后缴纳的任一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至少配备1名取得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至少配备2名电工、2名焊工、2名高处作业人员。并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以下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6)投标人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以后缴纳的任一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b)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有效期结束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d)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车辆配备要求:投标人须至少配备机动车1辆,工程(材料或垃圾)运输车(载重不低于1.4T)1辆。自有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且行驶证须为投标人;租赁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否则评委对该车辆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3年4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4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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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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