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以宝数据投资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整治工程(市政)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宝应县城区
2.1.2 工程规模: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主要对城区道路、桥梁、路灯、公园、广场等进行日常维护,城区防汛应急工作,易涝易淹地段整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维修和绿改,路灯维修材料采购。
2.1.3 合同估算价:295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6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

,竣工日期:202

07月0

2.1.5其他: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

(

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监理业绩(如为设计或监理业绩21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或监理合同金额)。
2.2 招标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主要对城区道路、桥梁、路灯、公园、广场等进行日常维护,城区防汛应急工作,易涝易淹地段整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维修和绿改,路灯维修材料采购。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注册后查看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为:2025年04月3

至2025年0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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