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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疑难案件调查服务三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06 保险   调查   保险事故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执行编号:RSGZ

二、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并出具总公司愿为其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和承诺书(格式自拟) 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同一家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授权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1个类似(具有与保险行业合作的实践经验)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信誉要求:1)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近三年行业内无不良执业记录;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1)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保留进一步查证的权利,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 至 2025年5月1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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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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