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注册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注册后查看
3、项目名称:2025年樊口街道道路绿化管养外包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6(万元)
6、最高限价:56(万元)
7、采购需求:
承担樊口街道区域内兴业路、滨江北路、旭光北路、杨湖路中西段、吉祥路、永兴路、永福路、青天湖路8条道路及新增4条道路南方北路、樊口路、得胜路、旭光北路停车场共12条道路绿化总面积约91000㎡的绿化维护管养及清理杂草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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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5月0
至2025年05月1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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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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