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7号线二期二工区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成都17号线二期二工区项目中的花岗岩、大理石等材料已具备公开询比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
2.询价内容
2.1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1.1 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本次询价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
2.1.2 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 包件名称(SC-01)
3.1.1资格及供货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2)报价要求:报价需标明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到站不含税合价及到站含税合价。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
(3)质量要求:报价所有材料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并提供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6)交付要求:供货方应按照采购方现场施工需求计划,按时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报价人有近二年的良好销售业绩;
(8)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含税总价最低),但低于成本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4、质量技术标准
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结算方式及报价明细表
5.1结算方式
结算实行固定单价,过程中不再调整,结算采用一票制,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在结算后且收到卖方开具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收到业主拨付的当月工程进度款后3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如买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剩余20%的货款在第一批货款支付完成6个月后支付。
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铁建银信,如供应商将信用票据提前兑换,则供应商承担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5.2 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2《物资报价明细表》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领取询价文件截止为:2025年5月1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