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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26年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创新产品服务类DICT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7 中国电信   国电   电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24800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乌鲁木齐电信2025年-202创新产品服务类DICT框架采购,包含:数字化业务服务、智能化业务服务、数据与AI技术服务、数智化融合服务。

……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包,32个份额。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包的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大标包数为1个,中标的最大份额数为1个。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标包名称

份额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框架协议服务期

备注

1

标包一

份额一

数字化业务服务

1178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份额二

1116

份额三

1054

份额四

930

份额五

806

份额六

434

份额七

372

份额八

310

2

标包二

份额一

智能化业务服务

1178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份额二

1116

份额三

1054

份额四

930

份额五

806

份额六

434

份额七

372

份额八

310

3

标包三

份额一

数据与AI技术服务

1178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份额二

1116

份额三

1054

份额四

930

份额五

806

份额六

434

份额七

372

份额八

310

4

标包四

份额一

数智化融合服务

1178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份额二

1116

份额三

1054

份额四

930

份额五

806

份额六

434

份额七

372

份额八

31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标包一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折扣≤0.99(含税);

(2)标包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折扣≤0.99(含税);

(3)标包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折扣≤0.99(含税);

(4)标包四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折扣≤0.99(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4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3(含)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非企业组织,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标资格。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2)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23时59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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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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