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目地址:文登路西,北京路东,铁路北,海曲路南
1.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涉及日照综合客运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运营所需的物业保洁工器具含卫生、消毒、喷洒类,保洁车类,除雪工具类,地垫、垃圾桶、清洗机类、扫地机、垃圾车、抛光器具等; 物业安保工器具涉及日常维护工具、夏季四防物资、必备应急救援物资、消防器材、日常巡逻工具等; 物业工程工器具涵盖检测维修、清洁维护、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等多领域需求。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3587357.26元
1.8合同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2.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3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www.gsxt.gov.cn/)经査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4年),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
为准】。
2.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2.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2025年05月0
至2025年05月1
,每天
0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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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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