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09-1#住宅楼等31项)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23〕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清上未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东升镇朱房四街,东至规划清河毛纺厂中路,南至规划研发地块HD00-0803-0033,西至规划朱房南三街,北至规划朱房村中路。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213848.4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3457.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0390.46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06496.5231(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523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9#地块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不含土方护坡降水)、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系统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的全部施工及配套工程。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2020年04月0起至2025年03月3
止)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12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额在60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4月316时00分至2025年05月1
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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