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202城关街道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3 |
房山区2025年-202 |
330 |
1项 |
本项目为房山区2025年-202 |
合同履行期限:共1年(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取得行政许可部门关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惩戒状态,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三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05-08 至 2025-05-14 ,每天
09:30至11:00,
14:00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