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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高清内镜检查摄像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8 摄像系统   淮安市   摄像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高清内镜检查摄像系统采购(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高清内镜检查摄像系统采购(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高清内镜检查摄像系统采购(二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是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的医疗器械的,投

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 2025-05-08 09:00到2025-05-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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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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