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2.5万元 , 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约1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格式详
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本项
目服务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
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运营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4)被"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盐城用霞教育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隆笏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互为
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企业的投标文件。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 2025-05-09 08:30到2025-05-13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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