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甲方指定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面积约16666.67㎡,具体以实际拆除面积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还应当持有进京备案或者审批手续;
3.2.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成交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当日代理机构查询);
3.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05-09至2025-05-15, ,每天
09:00至11:3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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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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