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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截止:2025-05-15 14:00:00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位置

工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工程结构、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数量

本工程新建1个10万吨级卸船泊位、2个5000吨级装船泊位,包括相关海域疏浚、桩基、上部结构、廊道及轨道、系船柱、橡胶护舷、护栏、止水带、导助航设施等附属构件。另有部分堆场建设项目,包括在已建成的5#、6#堆场之间新建5#堆取料机轨道梁,在6#堆场东南侧新建一条排水偏沟,6#煤堆场铺面(部分)、南侧防风抑尘网周边铺面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标的:为用于本工程的机械租赁,所需机械型号为25t汽车吊、50t汽车吊、85t履带吊、75t履带吊、45m天泵车、pc200挖掘机、20t压路机、装载机等,柴油招标人提供,具体项详见下文及工程量清单。所需机械应工况良好,机械状况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持证操作人员,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租赁服务:租赁服务暂定为10个月,起止暂定为2025年05月至20203月,实际租赁服务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3租赁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2.4履约保证金:每月结算租金的3%。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租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租赁的部分,并按97%租金比例支付乙方。在无质量争议、租赁服务期结束后3个月内招标人与投标人办理完成结算,剩余费用3内无息返还给投标人。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资料。

3.3 租赁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施工(租赁)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6机械要求:25t汽车吊、50t汽车吊、45m天泵车、pc200挖掘机、20t压路机、装载机等车龄不超过5年(需满足进场要求)。85t履带吊及75t履带吊车龄不超过5年,根据现场工况要求,选择履带吊。设备外观清洁、无漏油、无变形、特别是履带吊大臂,设备无异响,吊钩要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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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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