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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SJY-20250427-047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2 数字化集成   信息科技   数字化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SJY-20250427-047。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集成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1

泰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满足项目实施条件后120个工作日内

……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379.28万元(不含税)。

1.2.2★交货期:满足项目实施条件后120个工作日内。

1.2.3★交货地点:泰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质保期:项目验收通过后,质保期2年。设备需提供原厂三年质保。

1.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泰州电信的质量标准。

1.2.6中标人数量:1名。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79.2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50.7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28.5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对于营业执照未能显示注册资本金额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需显示网址,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及合同。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 5 月 13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 5 月 200时00分00秒】(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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