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年200KW应急电源车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7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1辆200KW应急电源车,其中200KW柴油发电机组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负责集成。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湖南省内)。
★1.7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两批到货,第一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历日(含)内到货交付6辆,第二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历日(含)内到货交付5辆。
★1.8保修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4个月(含)。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0000.00元/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为满足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要求的特种车辆制造或改装类企业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或同类车型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公告查询(名称为电源车),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及附件,截图须体现批次。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5月13日8时30分00秒至2025年5月1
17时30分00秒(北京
,下同)。